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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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已****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24】2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开发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 ****园区

2.3 工程性质: 扩建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界区内所有工艺及公用工程设计,不包括厂外道路、供电及通信,涉及专业包括环保工艺、结构、建筑、总图、电气自控、暖通、电信、防腐保温、消防等。

2.5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612.0848万元

2.6 计划工期:4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7 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08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除满足初步设计和清单规定的内容外,****处理厂的联调联试等工作,直至出水达标排放后全部工作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工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二、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设计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1、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2)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该施工部分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 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执行。

②施工部分其他人员配备需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③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④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注:本项目开标期间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证书。 施工部分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施工部分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3)设计部分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分项设计负责人:建筑结构专业1人,工艺专业1人,电专业1人、水专业1人。以上人员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与上述专业对应的国家设计类注册证书。

3.4 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 投标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人 ,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ww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www.****.cn)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4 年 05月 24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06月01日 00 时 00 分(**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 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 在 投 标 人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通 过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www.****.cn)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6月14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评审地点: ****交易中心。

7. 定标方式

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 5 号、参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引(试行)》庆住建发[2023]23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定性评审法评标,票决定标法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公共**交易网上 (http://www.****.cn) 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开发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 0459-****298

招 标 人:****

地 址:****管委会8楼

联 系 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459-****149

代理机构: ****

地 址: **高新区油服大厦5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9-****24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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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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