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4日 16: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5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6室 | ||
预算金额 | ¥9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孟凡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097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开发区杨山路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60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6-****09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不超过9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9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如不能到现场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qq.com邮箱,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注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3.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4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6月14日**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时间14:30
3.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16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孟凡恩 联系电话:0516-****0976
地址:**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8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曾****支队****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成交)后不履行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等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开发区杨山路68号
联系方式:176****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联系方式:0516-****0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凡恩
电 话: 0516-****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