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裙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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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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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裙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酒店裙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北滘镇碧桂园大道1号405、307、203室、9楼展馆

成交金额:788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88000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酒店裙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酒店裙楼、地下车库及整个物业外围公共区域(具体以采购人现场交接为准)日常治安、保洁、消防、管理和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暂定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左秀兰、李凌、汤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计取。

2、金额:1943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镇财富大道****商行大楼10楼、******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联系电话:182****6360、152****44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国有****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省**市****镇财富大道****商行大楼12-14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镇财富大道****商行大楼10楼

联系方式:182****6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

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卫工

电 话:182****6360、152****4451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中标通知
[正在公示]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裙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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