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镇金洲小学旁南通公司临时用地2号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交易编号: ****

******公司定于2024-05-30日9:30****小学****公司临时用地2号地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小学****公司临时用地2号地 040****12001-01-0010 001 1575.60 平方米 0.00 平方米 5.00 元/平方米﹒月 ****小学****公司临时用地2号地 建设用地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0.50(6个月)。
底价总额:47268.00。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无递增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0.1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市**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24-05-27 9:00 起至 2024-05-29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05-29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05-30日9:3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4-05-30日9:30前,****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1、临时用地仅用于停放常规车辆(石油化工等危险品车辆除外)、堆放建筑材料场地使用。

2、承租方所租赁的临时用地不得进行铺设水泥等硬底化的行为。

3、标的物以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4、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承租合同总租金金额需在承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支付;

6、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2倍,合同履约金支付时间按签订的承租合同后30天内支付;

7.承租方所租赁的土地只能作临时用地使用,不准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噪音和垃圾;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对人体健康、安全造成危害。若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触犯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承租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8.承租方所租赁土地不允许有生产、加工及工业等经营范围;不允许从事危险品、化学品等经营范围;不允许停放危险品、化学品等危险车辆;不允许从事垃圾、废品收购回收等经营范围;不允许有产生较大噪音、粉尘、污染等经营范围;不允许有出租方认为会产生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经营范围。

9.在租赁期内,****政府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如相关部门或出租方根据合法规定对承租方用地有明确整改要求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整改。若承租方没能在规定期限前按要求整改,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立即与承租方解除合同,且无需任何形式的补偿。

10.出租方提供现状的土地给承租方,承租方承租后的填土、场地平整、通水、电,排污费用等,一切由承租方自理。

11.承租方如需在该临时用地搭建简易临时活动板房的,经出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土地规划许可、消防报批等一切手续,并书面报备至出租方后方可动工。

1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土地转租、转让或转借。

13.承租方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严禁取土、挖沙和采石等非法行为。

14.承租方需在临时用地区域内平整土地(若有回填,土质必须符合规定,回填泥土必须为合法土源),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所回填的土方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外运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15.承租方需在合同约定用地区域搭建围挡,需在合同约定用地区域配备符合环保规定的洒水降尘设施,不得产生较大噪音、粉尘。

16、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 或出租方建设需要使用该临时用地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承租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应将该临时用地腾空交回出租方,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临时用地的租金,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国家有补偿,补偿归出租方。

17、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详细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8、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八、本次项目交易****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志锋
联系电话:137****9239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56-****537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www.****.com/

附件:合同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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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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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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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镇金洲小学旁南通公司临时用地2号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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