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特色产业(中医药)建设基地一期(1-2、1-4、5、6、7、8区)项目(6、7)主体劳务(第二次)补遗澄清文件2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中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二)特定资格条件“3、拟派项目人员: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一人(具有五年及以上建筑行业项目管理经验)、专职施工员至少一人、专职安全员至少一人、专职电工至少一人,以及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施工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同时保证投入的工人数量满足总承包单位要求(工种合理搭配,具体以工序安排为准)。供应商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以上关于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需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拟派项目人员在招标阶段无需提供相关证书;现特予以澄清明确。

注:如本次补遗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澄清文件发出为准。本次补遗澄清文件通知一经发布,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答疑公告
秀山县特色产业(中医药)建设基地一期(1-2、1-4、5、6、7、8区)项目(6、7)主体劳务(第二次)补遗澄清文件2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