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遴选“四川省2024年度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承办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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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省2024年度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承办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1〕83号)的文件要求,每年对本省(自治区)所有名城开展一轮评估,形成省级评估报告。****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省2024年度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如有意参与,请各单位及时领取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省2024年度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

(二)项目预算:49.7万元

(三)承办处室:景观园林处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深入调研全省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了解名城保护的基本情况,总结主要经验和问题清单。形成符合**省实际的《**省2024年度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报告》。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编制,通过****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2-7项要求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格式3),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8.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2.参与遴选的供应商,****机关项目有逾期未完成等违约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

3.两家或以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遴选;

4.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人员配置、履约能力、技术方案、服务方案等(报名时领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选,评审结果通过****官网公开。

四、领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领取方式: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qq.com,收到邮件后核实无误将发送遴选文件。

(三)联系人:王林楠,联系电话:028-****4066。

五、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17:00;

(二)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322办公室(**省**市**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

(三)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生效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选人名称及地址、成交金额等;

(二)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公告内容包括中选人名称及地址、成交金额、支付方式等。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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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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