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运营管理部(济南邮区中心)防暑降温药品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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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中心)防暑降温药品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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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管理部****中心****中心采购防暑降温药品项下的货物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价。

1、项目名称:****运营****中心)防暑降温药品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

3、项目概述:暑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应对高温天气,降低中暑等情况发生,****管理部****中心****中心配备防暑降温药品进行采购。

4、采购内容:

序号

分类

品名

单位

采购数量

规格及数量(不低于)

备注

1

常用药品

藿香正气液

4560

10ml*10瓶

****中心地址发货

2

藿香正气胶囊

1140

0.3g*24粒

3

PPA

570

0.25g*48片

4

黄连素

2280

30mg*36粒

5

风油精

5700

3ml

6

花露水

2280

200ml

7

急救袋

速效救心丸

90

40ml*180粒

****中心地址发货,90袋按种类打包

8

止血带

90

250cm

9

紧急退烧药

90

1盒不少于10片

10

医用药棉

90

不少于50g

11

碘伏小瓶

900

100ml

12

棉棒

900

50支

13

**白药气雾剂

180

85g+30g

14

创可贴

450

20贴

总计预算

14.837万元


注:药品符合国药标准或行业标准,卫生等相关部门许可生产,保质期:2024年1月后生产或保质期在发货后1年6个月内有效。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837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供货范围为省内各地市)。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项目采购物品,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药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药品符合国药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他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提供的药品或物品的保质期为2024年1月后生产或保质期在发货后1年6个月内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5.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中心)指定的账户****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含质保期)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在与**省内邮政企业以往**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1.采购**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2.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3.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5日08:30-2024年05月29日17:30

6.2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将下列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整合为一个PDF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格式:报名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询价文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合格供应商邮箱:

1)供应商提供的药品或物品的保质期为2024年1月后生产或保质期在发货后1年6个月内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药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提供药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药品符合国药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他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中心)指定的账户****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含质保期)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7)磋商文件工本费汇款截图;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注:报名时的审查通过不代表最终的资格审查通过。

6.3、文件工本费: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151********034222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时间及签到:在2024年05月31日下午13:30-14:00(**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省**市**区齐州路2066号善信大厦2505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省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适用于中国邮政****公司****中心)

地址:**市**区二环西路3999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31-****52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齐州路2066号善信大厦2505室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156****7900

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帐户信息:

公司名称:****

银行账号:151********034222

联行行号:103****11616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