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医院医保刷脸服务终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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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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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保刷脸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健美康(黄****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练江**27栋12号

中标金额:1890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医保刷脸服务终端(台式)

京威盛、JWS-1033

48

3745

2

医保刷脸服务终端(手持)

京威盛、S3E

2

4648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孝森、华赟、吴强(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津河路76号、宁****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798、0563-****27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医院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3-****798

地址:**市津河路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庾女士

联系电话:0563-****275

地址:宁****广场8A-1006室

**** ****

2024年5月24日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保刷脸服务终端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健美康(黄****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练江**27栋12号

中标金额:1890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医保刷脸服务终端(台式)

京威盛、JWS-1033

48

3745

2

医保刷脸服务终端(手持)

京威盛、S3E

2

4648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孝森、华赟、吴强(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津河路76号、宁****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798、0563-****27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医院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中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3-****798

地址:**市津河路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庾女士

联系电话:0563-****275

地址:宁****广场8A-1006室

****

****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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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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