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我站名下位于西岸﹒润泽府的两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进行公开出售:
一、车位基本情况:
该地下停车位位于**市**区**大道南侧“西岸﹒润泽府”住宅小区,共有G区14号及G区15号两个停车位,两个车位面积均为1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概况 | 标 的 清 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详细坐落地址 | 评估价格(元) | |||
1 | 西岸﹒润泽府地下车位G14 | **省**市**区**大道南侧“西岸﹒润泽府”****停车场 | 112000 | |||
2 | 西岸﹒润泽府地下车位G15 | **省**市**区**大道南侧“西岸﹒润泽府”****停车场 | 112000 | |||
标的现状 | 车位于2010年3月购置,使用权使用年限与地下车库建筑使用年限相同,无抵押无担保无租约。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公司 辰希评报字(2024)第1003号 | |||||
转让底价(元/个) | 112000 |
二、出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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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需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无经济债务纠纷。企业社会信用评级等级为AA级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四、出售形式:
1、处置方式为公开出售,价格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基础,高于评估价格出售。
2、公告期内,采取竞价的方式,有意向者前来登记时出价并封存于信封中,待公告期满3****纪检委员拆封并全程进行监督,价高者被确认为受让方,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受让方需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五、基本要求:
1、可分割出售。
2、有意向者于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0日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前来登记咨询,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带来备查。
六、联系方式
欢迎来电咨询或至我站面谈。
联系人:刘磊,电话:****1894,133****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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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