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涉农气象指数灾害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涉农气象指数灾害保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 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保险服务 **县2024年度涉农气象指数灾害保险服务项目 (一)参保主体 本方案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省****或政府组成部门。 (二)投保区域 本方案的投保地理区域为**市**县行政区划内。 (三)涉农气象指数灾害保险期 保险期为一年。 (四)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内由****政府需要为涉农方面投入的救灾及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气象指标承担赔偿责任,****政府自行安排救灾。其中保险赔款仅用于以下损失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范围 赔偿限额 因约定天气导致的农田、农机具、农作物及牲畜等农业生产的损失,政府用于恢复农业生产的救助及涉农方面投入的救灾等相关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100% 农房的损失。 累计赔偿限额*100% 约定天气造成的次生灾害损失,如泥石流、山体滑坡给农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的财产损失及修复、重建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100% (五)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 强降水 4月1日至10月31日 低温寒害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六)保险金额 根据投保地理区域内,不同保险责任历年对当地农业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由投保人按如下标准选择投保份数,确定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责任 赔偿限额 强降水 800万元 低温寒害 200万元 保险金额=单位保险金额(万元/份)×投保份数(份) (七)保险费 单位保险费为80(万元/份) 保险费=单位保险费(万元/份)×投保份数(份) (八)赔偿方式 1.本保险方案以气象站观测的日最低气温、日降水量作为认定低温、强降水气象灾害事件的依据。以下为各参考气象站及权重: 约定气象站 数据权重 代码 气象站坐标 气象站海拔m 峨边 10% 56387 103.27E 29.23N 642.2 黑竹沟景区 10% S6850 103.04E 29.01N 1075.0 大堡镇 10% S6834 103.10E 29.06N 1027.0 五渡镇 10% S6836 103.29E 29.17N 485.0 勒乌乡 10% S6838 103.03E 28.51N 1677.0 杨村乡 10% S6842 103.17E 29.18N 650.0 宜坪乡 10% S6828 103.10E 29.15N 1157.0 ****水库 10% S6833 103.18E 29.13N 1500.0 平等乡 10% S6840 103.22E 29.11N 735.0 金岩乡 10% S6845 103.08E 29.02N 923.0 如保险期间内,峨边气象站的气象数据失真或缺测,且直接影响到理赔核**果的,则该站当日的气象数据应当以该约定气象站最近10年同一日的气象数据的平均值替代。 如保险期间内,上述约定自动气象站的气象数据失真或缺测,且直接影响到理赔核**果的,则该自动气象站当日的气象数据用峨边气象站同一日的气象数据替代。 2.本方案根据保险期间内不同保险责任对应的赔偿标准来衡量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支出的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灾后施救费用,是双方都认可的最合理、最有效的损失计算方法。投保人和保险人一致同意,无论实际支出的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灾后施救费用如何,最终赔偿金额均根据本方案约定的不用保险责任对应的赔偿计算标准确定。 (九)不同保险责任对应的赔偿标准 1.强降水 降雨级别 日累计降水量X 赔偿标准(万元) 暴雨 50.0mm<X<100.0mm 2*(X-50mm) 大暴雨 100.0mm≤X<250.0mm 2.8*(X-100mm)+100 特大暴雨 250mm≤X 3.6*(X-250mm)+520 2.低温寒害:赔款=累计有效积寒温度*3.5万元/℃ 累计有效积寒的定义:在对应保险期限内,当区域日最低气温低于0℃,定义为一次低温寒害巨灾事件,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的10个气象站各自观测的每日最低气温及对应的数据权重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值。 3.相关释义: 在不同保险责任触发理赔后,保险人将赔偿款项通过非现金的方式支付于****指定账户,专款专用统筹安排辖区内农业恢复生产救助。 4.方案说明 风险提醒:本保险存在一定的基差风险,即保险赔****政府实际投入的救灾成本; 本保险方案约定的日降水量是和日最低气温指前一日20:00-当日20:00时的累计降水量或最低气温。 (一)参保主体 本方案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省****或政府组成部门。 (二)投保区域 本方案的投保地理区域为**市**县行政区划内。 (三)涉农气象指数灾害保险期 保险期为一年。 (四)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内由****政府需要为涉农方面投入的救灾及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气象指标承担赔偿责任,****政府自行安排救灾。其中保险赔款仅用于以下损失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范围 赔偿限额 因约定天气导致的农田、农机具、农作物及牲畜等农业生产的损失,政府用于恢复农业生产的救助及涉农方面投入的救灾等相关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100% 农房的损失。 累计赔偿限额*100% 约定天气造成的次生灾害损失,如泥石流、山体滑坡给农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的财产损失及修复、重建费用。 累计赔偿限额*100% (五)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 强降水 4月1日至10月31日 低温寒害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六)保险金额 根据投保地理区域内,不同保险责任历年对当地农业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由投保人按如下标准选择投保份数,确定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责任 赔偿限额 强降水 800万元 低温寒害 200万元 保险金额=单位保险金额(万元/份)×投保份数(份) (七)保险费 单位保险费为80(万元/份) 保险费=单位保险费(万元/份)×投保份数(份) (八)赔偿方式 1.本保险方案以气象站观测的日最低气温、日降水量作为认定低温、强降水气象灾害事件的依据。以下为各参考气象站及权重: 约定气象站 数据权重 代码 气象站坐标 气象站海拔m 峨边 10% 56387 103.27E 29.23N 642.2 黑竹沟景区 10% S6850 103.04E 29.01N 1075.0 大堡镇 10% S6834 103.10E 29.06N 1027.0 五渡镇 10% S6836 103.29E 29.17N 485.0 勒乌乡 10% S6838 103.03E 28.51N 1677.0 杨村乡 10% S6842 103.17E 29.18N 650.0 宜坪乡 10% S6828 103.10E 29.15N 1157.0 ****水库 10% S6833 103.18E 29.13N 1500.0 平等乡 10% S6840 103.22E 29.11N 735.0 金岩乡 10% S6845 103.08E 29.02N 923.0 如保险期间内,峨边气象站的气象数据失真或缺测,且直接影响到理赔核**果的,则该站当日的气象数据应当以该约定气象站最近10年同一日的气象数据的平均值替代。 如保险期间内,上述约定自动气象站的气象数据失真或缺测,且直接影响到理赔核**果的,则该自动气象站当日的气象数据用峨边气象站同一日的气象数据替代。 2.本方案根据保险期间内不同保险责任对应的赔偿标准来衡量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支出的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灾后施救费用,是双方都认可的最合理、最有效的损失计算方法。投保人和保险人一致同意,无论实际支出的与农业生产活动有关的灾后施救费用如何,最终赔偿金额均根据本方案约定的不用保险责任对应的赔偿计算标准确定。 (九)不同保险责任对应的赔偿标准 1.强降水 降雨级别 日累计降水量X 赔偿标准(万元) 暴雨 50.0mm<X<100.0mm 2*(X-50mm) 大暴雨 100.0mm≤X<250.0mm 2.8*(X-100mm)+100 特大暴雨 250mm≤X 3.6*(X-250mm)+520 2.低温寒害:赔款=累计有效积寒温度*3.5万元/℃ 累计有效积寒的定义:在对应保险期限内,当区域日最低气温低于0℃,定义为一次低温寒害巨灾事件,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的10个气象站各自观测的每日最低气温及对应的数据权重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值。 3.相关释义: 在不同保险责任触发理赔后,保险人将赔偿款项通过非现金的方式支付于****指定账户,专款专用统筹安排辖区内农业恢复生产救助。 4.方案说明 风险提醒:本保险存在一定的基差风险,即保险赔****政府实际投入的救灾成本; 本保险方案约定的日降水量是和日最低气温指前一日20:00-当日20:00时的累计降水量或最低气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完全响应磋 商文件的服 务标准,按 照按照磋商 文件要求的 标准执行 8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梅、童世刚、景德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金额的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峨****管理局

地址:峨边县步行街111号

联系方式:0833-****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联系方式:083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潇

电话:0833-****666

****

2024年05月24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中标通知
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峨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度涉农气象指数灾害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