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湘店镇湘湖村五口塘组22户房后崩塌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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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湘店镇湘湖村五口塘组22户房后崩塌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湘店镇湘湖村五口塘组22户房后崩塌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湘店镇湘湖村五口塘组22户房后崩塌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3(2)条款现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20分)

企业综合实力1

(满分6分)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3分;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6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2

(满分6分)

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的得3分;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得6分;满分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3

(满分4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承接且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业绩,每提供1份工程业绩得1分,满分为4分。

【注:工程业绩”应同时附上中标结果公示(相关网站原始页面下载打印件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可以是关键页面)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企业信用分

(满分4分)

根据投标人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季度信用分情况评分:

园林绿化信用分<70分的得1分;

园林绿化信用分70-75分(不含75分)的得2分;

园林绿化信用分75分(含75分)以上的得4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评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评分。②企业季度信用总评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如由于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造成****建设厅的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件。④提供企业季度信用分评分的相关网站截图或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6月11日15:00:00。其他如涉及到截止时间(如投标保证金、报名)等均作同步调整。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4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pdf

澄清公告.pdf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4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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