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营业部新址建设工程(EPC)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分行****营业部新址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分行****营业部新址建设工程(EPC) | |||
标段(包)名称 | ****分行****营业部新址建设工程(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五路2号紫马奔腾一、二楼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分行****营业部新址建设工程(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装修工程(含装饰、水电、空调及新风管道等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安防(监控、110报警、门禁)工程、防护舱、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及空调设备、安防设备、办公家具采购等,建筑总面积约为1861.70㎡。 |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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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总工期7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事务所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4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③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集团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的打印页); 3.4.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https://www.****.cn/公布的“不良行为”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24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13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13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6-13 10:00:00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公告发布媒介 | 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等法定媒体发布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开发区**大道27****中心 | |
招标人联系人 | 罗文 | 联系电话 | 020-****91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魏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4038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20-****9115 | |
发布责任人 | 周小姐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