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室外绿化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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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室外绿化工程项目[重发公告]

****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绿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海行审投 【2020】7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现进行室外绿化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招标人为****(总承包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室外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香海湖**、为民路东;

2.1.2建设规模:****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室外绿化工程位于**市**区高新区,室外绿化:总面积约11496m2,其中:

室外地面:栽植苗木625株,草坪3526m2,色带7470m2。

屋面绿化:栽植苗木200株,草坪约300m2.景石布置三组,绿化面积约500m2。

2.1.3最高投标限价: ****931.37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3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2024年8月11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按照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同时满足业主、监理提出的通过完工验收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1)达到**市“玉女峰杯”创奖创优要求。

(2)承包人必须对所种植的绿化苗木养护五年,三级养护、成活率达 100%;养护时必须符合相关的养护规范和养护要求,同时做好养护记录。

绿化养护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100%。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100%。

2.2招标范围:室外地面及屋面范围内的苗木栽植、草皮、景石布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连建发【2023】337号文等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21】338 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3 年11月-2024 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 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

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6项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 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一 :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方法二作为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 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 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员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招标办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人员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 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人员或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 法 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 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人员或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90%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孙旺隆

联系电话:187****8989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5****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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