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大安镇新民村智慧农业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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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新****园区(二期)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4 15:50:06


建设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企业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

****

****338.67

9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佳穗****公司

****129.65

9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康****公司

****338.67

90

拟定中标人

****

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止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监督机构:****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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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候选人公示
宁强县大安镇新民村智慧农业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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