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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财政局 ****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 合同金额(万元):149.5万元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合同第三条3.1“本项目自正式启动后,项目工作周期约为18个月”; 变更后: 合同第三条3.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合同服务期限约为18个月,自2022年9月13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根据该合同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该项目需对保护名录以外的**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进行调研、普查,并完成线索评估认定,同时需对**区已公布的历史风貌区(观澜古墟除外)和历史建筑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项目开展过程中,因全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普查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量大,线索评估认定及保护规划报批流程、耗时等比预期长,根据保护规划工作编制切实需要,经与乙方****(现已更名为“****设计研究院****公司”)沟通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第3.1条款“本项目自正式启动后,项目工作周期约为18个月”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 |
| 联系人:胡君君;电话:****5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