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27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清源街道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1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27007 | ||||||
零售商业用地 | 1667 | ||||||
教育用地 | 405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4BA000****5424BA0011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8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同一企****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14****服务中心(**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时(即****地块总价954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944.6元/平方米),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当即现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地块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余事项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D409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9****69392
开户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0********4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