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仙村镇岳湖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已由广****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4]6号文(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和**区财政资金统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区仙村镇岳湖村。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提标改造现状污水处理设施2座,**De110UPVC排水立管2772m、De160UPVC埋地污水管1364m、De200UPVC污水埋地污水管2546m、d300钢混凝土污水管917m、D108*4焊接钢管197m、D219*6焊接钢管405m、De160UPVC埋地雨水管515m,**污水提升泵井2座。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7,109,599.00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提标改造现状污水处理设施2座,**De110UPVC排水立管2772m、De160UPVC埋地污水管1364m、De200UPVC污水埋地污水管2546m、d300钢混凝土污水管917m、D108*4焊接钢管197m、D219*6焊接钢管405m、De160UPVC埋地雨水管515m,**污水提升泵井2座。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 综合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3)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5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3.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8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https://credit.****.cn/公布的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17日10时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5月25日0时0分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0时0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17日10时0****交易中心**交易部第2开标室。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6投标人应自行****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
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7.2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7.4招标监管机构:****水务局,电话:020-****95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书面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选择线上异议的,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通过广交易建设工程电子开标系统提出。具体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地址 :**市**区仙村大道中16号
电话:020-****113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的“首页>公开>公共**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仙村大道中16号
邮 编:511462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0-****11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484号二楼
邮 编:510031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2591
传 真:020-****2591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监管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20-****9502
地 址:**市**区**街园圃路4号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