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富春大道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7

项目名称 **市富春大道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起点位于公园路坂中大桥,终点位于G1514宁**速**市高速出入口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7441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阮晓东
联系人 杨阳 联系电话 134****9155
项目投资(万元) 13766.77 环保投资(万元) 41.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74413平方米,改造起点位于公园路坂中大桥,终点位于G1514宁**速**市高速出入口,路段全长共5.78km。其中道路工程范围为溪北洋隧道至G1514宁**速**市高速出入口,全长2.692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尾气排放控制 :使用低排放材料;安装尾气处理设备;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民房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进行单独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预处理;生化处理;除磷处理;消毒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本工程土石方平衡过程中,尽可能考虑将挖方作为填方综合利用,弃方全部****填埋场进行集中消纳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保护沿线居民、校园的正常生活、学习环境,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城市道路的生态化设计的理念应贯穿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真正实现城市道路的生态化。城市道路应按照景观生态学要求和国家道路绿化条例的要求进行建设。
承诺:**** 阮晓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阮晓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