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购买2024 年度衔接资金绩效核查及相关咨询服务 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购买2024 年度衔接资金绩效核查及相关咨询服务 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14:56

****关于购买2024

年度衔接资金绩效核查及相关咨询服务

的公告

****拟对2024年度衔接资金绩效核查及相关咨询服务进行购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衔接资金绩效核查及相关咨询服务

二、 服务期限:

1年

三、 预算金额:

5.8万元/年

四、 服务内容

1.对2021年—2023****乡村**局核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清理并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问题汇总整改落实情况表;

2.对2021年以来项目资产管理、确权移交、以及上级和其他审计检查和服务中、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四查四提”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使其整改结果符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3.对2024年度项目进行两阶段(项目实施前和项目实施后)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对管理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入库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等;核查项目绩效管理清况,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清况、绩效跟踪监控以及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评、指导完善和落实项目绩效目标等;核查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公开有效性、到村到户项目知晓度等。

4.针对2024年度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问题,按照问题分类逐一提出专业整改意见,整改结果符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5.对**区衔接资金补助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性培训或交流2次。

6.根据中央、省、市对衔接资金的政策变化及工作要求变动实施开展线上及线下培训指导。同步开展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全生命周期指导咨询服务。

五、服务要求

下载1.委托方应按委托服务合同要求向受托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协调服务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受托方开展服务工作,并及时通知被服务****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文件。受托方应对此项工作予以指导。在受托方给予正确指导的前提下,被服务单位配合不当或未及时提供委托方能够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导致受托方未能按时完成服务工作的,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反映。

2.受托方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服务工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严谨、正确、客观的开展服务工作。按月、按季、按年完成单个服务项目。

3.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若属电子文档的,应从乙方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泄露甲方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赔偿甲方损失。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应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终止。

5.委托方使用服务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6.受托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7.受托方不得接受除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服务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或参与可能影响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任何活动。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还有补足赔偿委托方损失。

8.委托方依照《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区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抽查。

9.受托方应对其受托实施完成的服务工作进度和质量负责,经服务的项目不能有重要服务环节和重大问题遗漏。如发现己服务项目存在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将追究受托方责任。造成的相应后果由受托方承担,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方承担合同总额30%下载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还应补足赔偿委托方损失。若委托方基于特殊原因先行承担了责任的,有权向受托方追偿。

10.委托方应按合同要求对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在服务结束后对委托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对事实不清、查证资料不全和未能达到委托服务合同要求的,应责成受托服务机构限期进行重审直至达到合同要求。

11.受托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或其所属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上有重大缺陷,有导致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委托方。

12.委托方保证其提交的成果文件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以本合同产生的成果侵权为由向委托方主张权利的,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处理,并向委托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还应赔偿委托方的损失(本条中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公证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为保全违约方财产而向第三人支付的费用等)。

13.双方约定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承担费、公证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管理部门有具体专业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机关评估且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十二)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十三)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请符合条件,****事务所于2024年6月1日17:00点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路327****农业农村局办公室A栋5楼508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871-****1176

****

2024年5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7
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购买2024 年度衔接资金绩效核查及相关咨询服务 的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