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就****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 标项 |
采购内容 |
选定数量 |
服务期限 |
简要规格描述 |
| 一 |
****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单位选定 |
选定2家供应商 |
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公司的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国家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必须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详细采购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 备注: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采购人综合考核,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次,续签费用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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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七)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二)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磋商。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磋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标书代写
(一)本次开标将通过远程视频“钉钉群直播”方式举行,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已完成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签到并加入钉钉群后须立即离开现场,离开现场后在线观看钉钉群直播开标情况。标书代写
(三)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4:30时。标书代写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6月04日14:30时。
(二)磋商开始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三)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政府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园路13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婺****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传 真:0579-****8081
电子邮箱:****@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9051、133****3600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郑先生、孙女士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081
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