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农场河、坞家河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农场河、坞家河整治及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我单位
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联系人:沈嘉力
联系电话:150****6530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