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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小型灌区项目 施工二标段 |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6-****233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6-****2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5****5912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5-24 09:30:00 |
| 公示期 | 2024-05-27 至 2024-06-03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232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徐文川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151********21767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徐小林 | 职称证 | ****5326 | 水利工程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贺龙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151********30482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罗静 | 职称证 | 201****5174 | 水利水电 | 高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熊波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 151********01336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远洪 | 职称证 | 202****2979 | 水利水电工程 | 高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石****公司 | 大渡河右岸**县大桥至棉砂坝堤防工程 | 2019-10-15 | 2021-07-06 | 1.桩基分部工程,2.河堤分部工程,3.附属分部工程,4.箱涵分部工程。 | ****2223.00 | 王茂华 | |
| ****农业农村局 | **省****川羌族自治县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2020-11-20 | 2021-12-07 | 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45万亩。其中土地平整1409.67亩(坡改梯1086.49 亩,格田整理323.18亩),土壤改良措施面积为27586.53亩,其中增施商品有机肥14073.13亩(发放有机肥3805.6吨),秸秆还田13513.4亩次(发放腐熟剂171.41吨),**提灌站2座,**蓄水池121口,建设渠道21.29公里,建设田间道路69.673公里,科技推广培训5000人次。 | ****9692.88 | 官超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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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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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局 | **省2018年第一批省级投资**县白桥镇云峰镇龙王镇雍河乡等3个土地整治理项目二标段 | 2019-04-01 | 2021-02-01 | 建设规模:项目区幅员面积为27352.05亩,****集团斧15849.30亩,新增耕地1304.14亩 | ****1908.00 | 徐娜 | |
| ****农业农村局 | **省**市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0-01-02 | 2020-10-20 | 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包括干道建设(含沥青混凝土);支路建设:渠道建设:山坪塘,蓄水池等。 | ****2739.00 | 张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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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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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市**城乡****公司 | **省**县杨**花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 2022-03-08 | 2023-11-08 | 该项目起点位于花桥镇上游花普路杨**大桥,终点位于杨****,综合治理河长约 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左岸生态堤防约 354.88m,**右岸生态堤防约 2797.04m,左右岸总计**堤防约 3.15Km,河道疏浚平整长度约 4.7 Km、杨****贯通防洪抢险通道 575 米 | ****5476.00 | 李恭琴 | |
| **市仙湖****公司 | ****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 | 2021-09-10 | 2023-06-21 | 中干渠+檬子垭支渠。中干渠整治渠道总长18798m,其中整治明渠8677m;整治暗渠 37 处,长 2264m;**暗渠8处,长1299m;整治隧洞45 处,长5011m;整治渡槽14 处,长1428m:整治洞4处,长119m;**检修梯步19 处;**人行桥 10 座:**山溪渡槽 15 处:**山溪涵洞3处;**放水洞10 处:**机耕桥5处:**分水闸14座。子支渠整治明渠总长3.63km,整治隧洞8个,长0.99km;整治**暗渠7处:长0.43km;整治渡槽1处,长0.06km :**检修梯步7处;整治**交通桥3座:**人行桥12座,整治**放水洞 12处,**PE100 级DN315聚乙烯管道0.58km。 | ****1771.00 | 丁思全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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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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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行业主管部门:****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