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2〕7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街道、耀灵镇、凤鸣镇、**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DN300**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15.64km,DN150聚乙烯PE管15.48km,DN50压力管2.53km,检查井520座;****泵站3座,总设计规模150m3/d;****处理站5座,总设计规模250m3/d,采用“AO+化学除磷”工艺。****化利用管网5000米,**化利用量50m3/d。
本工程总体发包分期建设,分期建设内容以业主下发书面通知为准,每期建设任务开始前10日内,业主下达建设任务通知书。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1693.55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预算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本工程总体发包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期据实结算,每段工期具体以业主下达建设任务通知书(含建设内容和建设工期等)和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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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县青龙街道群益路一巷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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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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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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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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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99****4782 | 联系电话: | 181****612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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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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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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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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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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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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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云江大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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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903********0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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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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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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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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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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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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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919888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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