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工程名称 | **县**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5月30日 | ||||
|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 | **新蓝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 ****集团 有限公司 | 世纪****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546.05 | ****9128.73 | ****5292.47 | ****3032.23 | ****6095.48 |
| 项目负责人 | 庄志宇 | 洪惠 | 王欢欢 | 李凯 | 张海华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鲁237********28264 | 宁164********00433 | 苏232****00402 | 鲁237********20059 | 吉142********10424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承诺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在基准含氧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在基准含氧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在基准含氧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在基准含氧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在基准含氧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标准 |
| 初步评审情况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 重大偏差评审情况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通过评审 |
| 信用评价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业绩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3****2882 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0908-****063 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定标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