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区)2024年道路建设工程补充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区)2024年道路建设工程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5月22日
三、招标人:****
地 址:******农业局二楼
联系人:马红丽 电 话:0954-****062
四、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宝湖中路宝湖湾湖景公寓62号401室
联 系 人:马迪、甘雨 电 话:0951-****811
五、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补充编制说明,内容如下: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区)2024年道路建设工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共硬化道路8条,1号道路至7号道路位于杨郎村,8号路位于马园村:1号路道路路面宽4米,路基宽4.5米;2号路道路路面宽4米,路基宽4.5米;3号路道路路面宽5米,路基宽5.5米;4号路道路路面宽4米,路基宽4.5米;5号路道路路面宽4米,路基宽4.5米;6号路道路路面宽5米,路基宽5.5米;7号路道路路面宽5米,路基宽5.5米;8号路道路路面宽4米,路基宽4.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编制范围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区)2024年道路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编制依据
1、 水利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宁水计发【2016】10号 “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预算编制规定》和宁水计发【2009】13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进行编制,定额不足部分参考相关专业定额。
2、机械台时定额采用宁水计发[2009]13号文《**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进行编制。
3、取费标准执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预算编制规定》宁水计发【2016】10号 、《**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宁水办发〔2017〕32 号。税金执行《****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宁水建发【2018】18号、**水利厅2019年4月3日发布的《****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计价系数的通知》。
4、公路汽车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价格及装卸费依据宁公价管【2016】16号文《****管理站关于发布**公路汽车普通货物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的通知》综合计算。
四、基础单价
1.人工工资预算单价执行宁水计发【2016】10号文规定,技工工资为8.1元/工时,普工工资为5.77元/工时。
2.钢材、木材、汽油、柴油以2024年《**工程造价》第1期公布的建筑市场综合价为材料原价,另加运杂费、装卸费、采保费进行计算。 水泥、砂子、石子、块石料就近购买,以2024年《**水利工程造价信息》第1期公布的建筑市场综合价为材料原价,另加运杂费、装卸费、采保费进行计算。材料预算价格高于限价时,按规定价进入工程单价,差额部分作为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其综合单价中。
本项目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它内容不变,望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
注: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共**交易平台“变更公告”及系统内“澄清修改文件”。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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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