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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制造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制造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
项目地点:**市**区南津街街道津溪路006号(**组团A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区南津街街道津溪路006号,属于迁建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将原****花园路158号的“安瑞光电汽车照明系统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整体搬迁至**市**区津溪路006号,项目一期工程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建成一阶段;主要建设一条汽车车灯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注塑及组装,并外购其他零部件,年产汽车大灯33.5万件、尾灯33.5万件,其中注塑工序加工规模为年产车灯塑料零部件约1357t。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139****468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