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项目名称:****基地项目**方采购
三、招标项目编号:****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16日
五、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
六、澄清事项:
1、《投资**协议》第5.2.4条款和第6.4条款中关于甲方是否承担融资责任的表述较为模糊,是否可认为甲方为推进项目实施,同意同股同权地按股权比例提供融资担保若甲方按项目股权比例提供融资担保,****公司的利润分配
澄清说明:详见变更事项1、2。
2、《投资**协议》第10.****.7条款与招标文件约定的**模式及投资回报支付内容存在冲突,实操存在一定问题,为避免歧义是否可以删除
澄清说明:详见变更事项3。
3、关于《投资**协议》第10.2.1条款,若经审查通过且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高于EPC工程招标控制价审定价中的工程费用金额的,本项目工程费用的结算基础是否也以经审查通过且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金额×(1—中标工程费用下浮率【 】)计算确定
澄清说明:按《招标文件》及附件《投资**协议》约定执行。当经审查通过且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高于EPC工程招标控制价审定价中的工程费用金额的,本项目工程费用的结算基础仍以EPC工程招标控制价审定价中的工程费用金额×(1—中标工程费用下浮率【 】)计算确定。
七、变更事项:
1、《投资**协议》第5.2.4条变更为:
5.2.4 在不影响甲方的评级、授信等的前提下,****公司融资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公司办理股东会决议等必要手续。
2、《投资**协议》第6.4条变更为:
6.4项目公司的组****公司。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项目公司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删除《投资**协议》第10.****.7条款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点: **市**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中心11号6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571-****36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点:**市**区民和路836****中心A座10楼
联系人:陈翟飞、倪椿霞、欧阳南铠
联系电话:0571-****8737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