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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 | **省**市**县**镇宏仁大道西段86号 | 489,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段)形象标识标牌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 完全响应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489,000.00 |
徐红(采购人代表)、程海军、徐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金额:人民币7335元(大写柒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3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编号:513********200000866[2024]00032;2.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现价为60万元;3.本项目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0837-****168。
名称:****
地址:****中心三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53****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05号
联系方式:028-****82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辉
电话:02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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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