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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镇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3:00时在**市**区白****办公室(白蕉镇****超市二楼)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对下列两个评估标的项目进行评估,现将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的
1.游志刚名下的白蕉镇东岸村黄杨河边5479.34平方米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青苗、附着物;
2.**市**区****公司名下的位于**市**区白蕉镇桥**路292号内未办证的3695.2973平方米建(构)筑物。
二、摇号结果
| 评估机构名称 | 抽取的 摇号号码 | 摇中 顺序 | 摇号结果 |
| **鑫光土地房地产与****公司 | 4 | 1 | 第一顺序中选人 |
| **市国策房地产****公司 | 2 | 2 | 第二顺序中选人 |
| **正拓土地房地****公司 | 6 | 3 | 第三顺序中选人 |
| **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公司 | 3 | 4 | 候选人 |
| **** | 5 | 5 | 候选人 |
| **联诚房地产土地****公司 | 1 | 6 | 候选人 |
三、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凡对摇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区白****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159****8646,联系人:周小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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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