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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曩宋乡关璋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09:22 |
| 预算金额 | ¥274.7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尹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92-****15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综合服务大楼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2-****1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德宏州**县遮岛镇**华府金地3幢22-5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92-****996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曩宋乡关璋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自然能提水设备,利用具备一定落差的水流作为动力,通过能量转化,产生高压空气,再利用高压空气源源不断把水压到高处,整个过程不用油不用电,绿色环保,且运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74.7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各案或审批申请:(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中“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本项目符合该条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
地址:**省**市越**三江东路35号车间-1楼南101-104室
2024-05-29至2024-06-04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县综合服务大楼3楼
联系电话:0692-****15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地址:**县遮岛镇龙兴路5号
联系电话:0692-****05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德宏州**县遮岛镇**华府金地3幢22-58号
联系电话:069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