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城市管理综合体(城市橱柜)朏头站工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1: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龚奕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559、059****5961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马限山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61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8559、059****5961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城市管理综合体(城市橱柜)朏头站工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事项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加分项: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6.80 |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
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的“价格扣除的规则”要求增加如下:标书代写
|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文件,本采购包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一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④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标书代写 |
事项3: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技术项中的:标书代写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功能5 |
3.00 |
转运车离地间隙≥430mm的得3分,430mm>转运车离地间隙≥330mm的得2分,330mm>转运车离地间隙>230mm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转运车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转运车离地间隙(非离地高度)。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功能5 |
3.00 |
转运车离地间隙≥430mm的得3分,430mm>转运车离地间隙≥330mm的得2分,330mm>转运车离地间隙>230mm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转运车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截图或其他参数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产品彩页、图册样本或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可以证明参数实际情况的材料),不提供不得分。转运车离地间隙(非离地高度)。 |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马限山1-1号
联系方式:0591-****6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二层C211
联系方式:152****8559、059****596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奕好
电话:152****8559、059****59619
****
202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