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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市第二十二中(校园)栏杆护栏维修翻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为“****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工程合同价款的2.0%,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交,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内结清,不计利息。履约担保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施工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20%,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30%,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20%。”,修改为“****银行、保险公司出具),工程合同价款的2.0%,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工程开工前提交,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内结清,不计利息。履约担保分配如下:项目负责人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施工项目班子技术管理人员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10%,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20%,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30%,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占履约保证金的20%。”。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4年5月30日 09:30”。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相同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余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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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