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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5-28
| 项目名称 | 2023年**省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区段)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县功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83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唐小军 |
| 联系人 | 唐小军 | 联系电话 | 153****498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495.67 | 环保投资(万元) | 5.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1.**护岸及护脚2608m,其中县功段左岸**护岸336m,右岸**护脚990m;先锋村段左岸**护岸235m;翟家坡村段左岸**护岸565m,右岸**护岸222m、护脚260m;2.生态岸坡治理2507m。3.防汛道路提升贯通3155m;4.河道滩区清淤2.57万㎡,清表8.15万2;5.水文化建设,**翟家坡秦腔文化展示区24864m’;6.****水文站****水文站监测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积极改进作业技术,可以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的施工机械。2、现场混凝土振捣宜采用低噪音振动棒,操作时,不得振捣钢筋和模板,不得任意空振产生噪声。3、对运输车辆、电锯、电刨、砂轮锯等强噪声机械设备必须进行有效控制,现场强噪声采用封闭式隔音棚,运输车辆要禁止鸣笛和高速行驶。4、对一些产生强噪声的施工区或加工区周围建立临时隔声板。5、施工现场模板、钢管等维修清理时,严禁使用大锤敲打,钢材、木材等进出场装卸时,要轻拿轻放。模板、脚手架支设和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不得随意乱抛乱放。 | ||
| 承诺:**** 唐小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唐小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