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教学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拟拆除1栋建筑面积 1090平方米的教学楼,在原址** 1栋建筑占地面积 811.4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50.99 平方米的6层教学楼,其中建筑面积 4123.46平方米,连廊面积 70.02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257.52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绿化、场地硬化、照明工程、消防安全系统等工程,购置课桌椅、办公桌等配套设施设备。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7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31日 | ||||
| 拟中标人 | ****/**恒达建筑****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达建筑****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031.28元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阳程浩,注册编号:桂245****33775,身份证号:450323********2712 | ||||||
| 专职安全员 | 杨成,证书编号:桂**C3(2015)****142,身份证号:432901********725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科技园1#厂房、2#厂房、3#厂房、12#设备用房 2.****大学花江校区JX12电子信息实验楼 3.**新校区53#、54#、55#宿舍楼及地下公共停车库 4.金河阳光6#、7#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众泰****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472.16元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朱丽明,注册编号:桂245****50752,身份证号:452129********0041 | ||||||
| 专职安全员 | 阳丽娥,证书编号:桂**C33(2017)****591,身份证号:450323********03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10#学生公寓C区工程 2.****中学--食堂综合楼、1#B学生宿舍楼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总造价为****881.99 元 | ||||||
| 工期 | 3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庞宇,注册编号:桂245****68982,身份证号:450923********8032 | ||||||
| 专职安全员 | 潘英,证书编号: 桂**C3(2017)****305,身份证号:452428********124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彰泰郡10#、11#、12#、13#楼及一期地下室A区工程 2.中房﹒**嘉源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市都庞岭****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依据:附件B,B1.22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7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