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澄清公告(二次)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更正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监督人:****
联系电话:0454-****000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4-****5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爱达尊御Loft9楼9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3****9366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