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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古巷****联合社、 **市**区古巷镇****联合社****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5********0016号)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市**区古巷****联合社、 **市**区古巷镇****联合社
建设项目名称:****广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位置:**区古巷镇古巷三村、横溪村、古巷一村 “鳗场”
建设规模(变更后):三幢4层商铺(首层设夹层),一幢1层公厕,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1371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82.44平方米(其中,5#商铺7494.99㎡、6-1#商铺2146.52㎡、6-2#商铺5301.33㎡、公厕39.6㎡)。
原批准建设规模:二幢4层商铺,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1371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79.67平方米(其中,5#商铺7447.03㎡、6#商铺5232.64㎡)。
公示类型: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6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人代表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982 监督电话:****578
联系地址:**区**和信街4号
******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