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国省道灾毁修复工程(S265线)(施工) | ||
| 更正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5.6 投标人须知正文3.5.6项内容修改如下: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3.5.6 删除投标人须知正文3.5.6项内容,修改如下: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标书代写
注:如设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格式中表(七)-1、表(七)-2可不填写。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二、原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现修改为:2024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三、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现修改为:2024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四、原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6 日 9 时 30 分
现修改为:2024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五、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投标事项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