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 重新招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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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 重新招标定标候选人公示
**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 重新招标施工四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 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盛竹路以西,公园街以东,海园路以南,海天路以北。
建设规模: 对源景华庭、电培小区、怡河家园等2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涉及75栋楼,2444户。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姜浩 联系电话: 0535-****871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姜浩 联系电话: 0535-****871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迟浩、张晓静 联系电话: 186****2102
开标时间: 2024/5/28 9:00:00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97.97
B 99.12
C 98.27
**市****公司 20.62 20.5 20.54 20.63 20.41 20.59 20.45 20.54 5 69.4 94.94
**** 20.74 20.55 20.62 20.67 20.38 20.65 20.57 20.61 4 69.34 93.95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特级 ****245.16(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含)前竣工并交付。
****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288.76(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含)前竣工并交付。
**市****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 ****765.45(元)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验收 标准 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含)前竣工并交付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集团有限公司

1 ****中心病房楼**项目施工. 2023/9/28 0:00:00
2 ****中学改扩建工程. 2023/11/12 0:00:00
3 ****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3/9/5 0:00:00

****公司

1 新欧汇创意产业园1#厂房、门卫工程 2023/4/25 0:00:00
2 台海观云山项目大门头工程 2021/7/27 0:00:00
3 **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五标段 2023/11/21 0:00:00

**市****公司

1 ****分局****分局基础设施、****拘留所扩建及局部改造工程) 2022/6/30 0:00:00
2 ****分局基础设施、保****派出所新办公楼装修改造) 2021/5/9 0:00:00
3 梁家消防救援站 2023/6/7 0:00:00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市****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市****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孙羽壮 ****614.28(元) 69.34
2 **市****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于海涛 ****733.19(元) 69.4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28日18时00分 - 2024年05月31日18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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