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052-1
采购人(全称): **市****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火车南站网约车专区服务性工作外包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火车南站网约车专区服务性工作外包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200 |
合计金额小写: ****2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贰万伍仟贰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位(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人员工资 | 元/人/月 | / | / | 50 | 1930 | ****000 | |
| 2 | 社保费用 | 元/人/月 | / | / | 50 | 1024 | 614400 | 公司部分 |
| 3 | 食宿费用 | 元/人/月 | / | / | 50 | 600 | 360000 | |
| 4 | 福利费用 | 元/人/月 | / | / | 50 | 50 | 30000 | |
| 5 | 年终绩效 | 元/人/月 | / | / | 50 | 100 | 60000 | |
| 6 | 服装及装备 | 元/人/月 | / | / | 50 | 40 | 24000 | |
| 7 | 培训费用 | 元/人/月 | / | / | 50 | 10 | 6000 | |
| 8 | 其他费用 | 元/人/月 | / | / | 50 | 26 | 15600 | |
| 9 | 管理费用及利润 | 元/人/月 | / | / | 50 | 242 | 145200 | |
| 10 | 税金 | 元/人/月 | / | / | 50 | 20 | 12000 | 一般纳税人差额纳税 |
| 小计 | 4042 | ****200 | |
| 合计报价 | ****6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5-10 —— 2025-05-09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4实施时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b40109f-18f761b3f65-6e0b6d799a ****2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2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
4.2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分理处(****:820********35722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执勤人配备及职责
执勤人数共50人,根据火车南站东、西广场网约车的人车流量及营业时间,执勤人员的具体配备情况如下表:
| 服务区域 | 岗位名称 | 保安人数 | 小计人数 | 工作时间 | 工作说明 |
| 东广场 | 驻点负责人 | 1 | 28人 | 8:00-24:00(分早班和晚班二个班) | 每9人组成一个班组,每天两组人员上班,一组人员休息,晚班人员第二天休息,休息人员接第二天白班。配置驻点负责人1名。 |
| 网约车专区出口和入口 | 6 |
| 上车点信息查验及秩序维护 | 9 |
| 视频监控 | 3 |
| 蓄车池车辆引导及秩序维护 | 9 |
| 西广场 | 驻点负责人 | 1 | 22人 | 每7人组成一个班组,每天两组人员上班,一组人员休息,晚班人员第二天休息,休息人员接第二天白班。配置队长1名 |
| 网约车专区出口和入口 | 6 |
| 上车点信息查验及秩序维护 | 6 |
| 视频监控 | 3 |
| 蓄车池车辆引导及秩序维护 | 6 |
| | | 50人 | | |
(注:各站点工作时间原则上如上表所示,在特殊节假日需临时调整的按通知要求执行。)
5.2.2岗位职责
5.2.1驻点负责人
1.依法对负责的驻点的上车、车辆、交通进行管理。
2.熟悉掌握负责驻点的管辖区内的车辆流通情况,发车管理模式,合理布署安排执勤人员。
3.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
4.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网约车专区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乘客投诉。
5.负责对班组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并上报主管部门。
7.****公司汇报工作。
5.2.2 网约车专区执勤人员
1.当班期间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统一着全套制服,按规定佩戴录音录像设备,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按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工作任务。
2.出入口人员维护好本岗位区域的交通秩序,入口指引网约车有序入库和不合规车辆疏导驶离。出口指引车辆有序驶离和无故停留车辆驱赶,配合执法人员执法。
3.畜车池人员指引网约车慢行,引导车辆停车和规范停车,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排队候客;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确保网约车上客区秩序,落实车辆人等车管控工作;指引上客区乘客有序上车和涉嫌喊客拉客车辆驱赶,配合执法人员执法;查验信息,确保网约车有序接客。
4.提高警惕,仔细巡查网约车专区通道内安全情况,发现无关逗留人员及车辆及时劝离。
5.严格遵守值班安排,服从统一安排调度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6.与班组人员共同做好驻点值班室的消防以及日常保洁工作。
5.2.3人员要求与条件
5.2.3.1 驻站负责人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限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2.健康情况良好,符合岗位值班或班次要求。
3.服务意识好,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有在大型物业、写字楼保安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4.能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岗位工作,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反应敏捷,有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5.2.3.2 网约车专区执勤人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限男性,退伍军人优先。
2.健康情况良好,符合岗位值班或班次要求。
3.服务意识好,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作风好,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
4.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
3.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免费无条件修正达到要求、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3.2网约车专区监管服务考核细则
| 项目 | 考核标准 | 基本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人员管理(10分) | 每月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并有培训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积极参加组织的培训和社会活动(未经批准,不参与的扣1分/次),扣完基本分为止。 | 3 | | |
|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有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力求上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扣完基本分为止。 | 2 | | |
| 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市****执法局****执法局)的管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每次扣1分;****执法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没有按时完成1次扣1分,不完成的1次扣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秩序管理(25分) | 1.网约车辆排队候客,乘客排队等车,有序引导。每发生一起不符要求的扣0.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2.通道内无拼客、挑客、抢客和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3.无拥堵、插队、堵塞交通的行为。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4.无聚众闹事和打架斗殴事件。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5.通道内无社会车辆滞留等候、上下客。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执勤管理(50分) | 1.执勤人员按时出勤、认真值班,无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每发生一项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6 | | |
| 2.执勤人员作风严谨、仪容整洁,统一着全套制服,佩戴执法记录仪。每发生一项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6 | | |
| 3.执勤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得闲聊、嬉笑、打闹、打牌、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生一项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6 | | |
| 4.秉公执勤,公平公正,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徇私枉法,更不得纵容网约车辆违法违规经营。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6 | | |
| 5.文明值班,依责履职,不得无故与驾驶员发生争执,不得故意打击报复驾驶员。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6.数据反馈及时,视频资料同步传输,对违法违规车辆及时上报。缺少一项或不达标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7.及时劝阻、制止网约车驾驶员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每发生未及时制止一起扣0.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4 | | |
| 8.通道内投诉举报处理及时,证据采集完整详实。未及时处理一次扣0.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4 | | |
| 9.完善失物招领处置,失物招领处理及时,乘客满意。未及时处理或乘客投诉一次扣0.5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4 | | |
| 10.文明服务,言语规范,热心服务乘客,关心老弱病残,因服务质量被投诉,被上级点名批评或新闻媒体报道,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4 | | |
| 设施管理(15分) | 1.通道及岗亭内干净整洁,办公区域卫生达标,消防安全落实到位。缺少一项或不达标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2.保持站内设施设备完整完好。缺少一项或不达标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3.****服务站,配备日常药品,关心服务乘客。缺少一项或不达标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 5 | | |
| 加分项目 | 1、****执法局部署的其他任务并得到高度评价的,加0.5分/次; 2、****执法局或上级部门主要领导书面表扬,以及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加1分/次; 3、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到位、挽回损失或避免造成不良影响的,加2分/次; 4、在其他方面事迹突出的,酌情加分。 | 10 | | |
| 最终得分 | | | |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5月10日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市**区荷花路7号 | 地址: | 枫林三路1599****车站骏达大厦23楼 |
| 电话: | 0731-****6923 | 电话: | 0731-****6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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