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政热力管网管件等零星材料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政热力管网管件等零星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
四、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1日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5月28日15时00分(**时间)
评审地点:****电厂路泾河路****大学科技园**16C 1501室
六、评审信息:
二标段:热熔管件
******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市****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三标段:橡塑保温类
****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海浩高压****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
****商贸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
四标段:入户装置铜件
台****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
****商贸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
六标段:法兰蝶阀
****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
****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
七、本次评审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372-****0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电厂路泾河路****大学科技园**16C-1501
联 系 人:丁女士、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3528(标书费问题) 0371-****1963、130****9596(报名问题)
邮箱:****@qq.com
监督部门:****法律事务部及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372-****107、0372-****236
评审公示发布媒介:本次评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评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公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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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