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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托环评单位开展“****年产2万吨改性PET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改性PET胶粘剂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县盐化城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拟在现有厂区**102乙类车间、201B三氯甲烷罐区与202丙类物品仓库一,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万吨改性PET胶粘剂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褚总
联系电话: 159****0765
通讯地址:**省**市**县盐化城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名称
**蓝****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以电话、写信、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截止日期为本次公示日期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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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