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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资格认**果的
公示
****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5号)文件的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8家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诊所
******公司织锦路店
**市信一堂****公司**弹子石店
****医院****公司****诊所
****诊所
南****诊所
****岸迎龙镇北斗村卫生室
****岸区迎龙镇蹇家边村卫生室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事务中心协议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6月6日
受理电话:****0552
联 系 人:吴云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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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