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在**区组织召开“****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区)。**区相关职能部门、重点生态敏感区管理机构、****管委会,以及大走廊**区范围涉****社区)及所在镇(街道)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实施单位对规划情况、环评编制单位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的介绍,并就相关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名称:****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区)
二、会议主题:征集公众代表对《****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会议时间:2024年5月11日下午14:00
四、会议地点:****管委会10楼大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市****建设局、****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管理局、******服务中心、****区管委会,****管委会,新星社区、塘河社区、乾德社区、****社区、振华社区、****社区、****社区、诚园社区、仕林社区、竞渡社区、石马社区、横街社区、屏峰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府新社区、星洲社区、****社区、庆丰社区、****社区、**社区、****社区、楼宇社区及所属的三墩镇、留下街道、文新街道、蒋村街道、灵隐街道,规划实施单位杭****管委会,环评编制单位**百诺数智****公司等共计40人。
六、会议议程:
1、规划实施单位领导介绍大走廊发展历程及规划背景;
2、环评编制单位介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3、与会代表发表对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4、环评编制单位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
5、规划实施单位领导进行会议总结。
七、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分局:针对【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提出的禁止或限制条款,建议环****管理部****管委会)进一步对接确认,保障近期重点项目能够顺利落地;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后,规划区需严格执行环境准入门槛,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2、****服务中心:规划方案对大走廊范围内涉及的**国家森林公园龙坞片区生态保育区用地留白处理,保留现状,不进行开发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无意见。
3、****管理局:【生态空间清单中】中,序号1:**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优先保护单元(ZH330****0001),鉴于该单元现状用地主要以水域和林地为主,且不涉及工业用地,建议对“现状西溪湿地核心区,主要是公园绿地,配套少部分商业用地”、“管控单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增加”等关于现状用地类型及管控要求的表述进行相应调整。
4、****管委会:规划区域涉及****文化景观的缓冲区,建议补充与《****文化景观管理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5、****管委会:(1)【生态空间清单】中,序号5:**区一般管控单元(ZH330****0001),考虑到**单元杭长高速以北区域已纳入本次“三线一单”调整范围,由“**区一般管控单元”调整为“**区三墩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目前“三线一单”省厅已批复,待发文中。建议将**单元杭长高速以北范围区域环评按照**区三墩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考虑。(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建议在“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分类中,将“研究和试验发展”条目删除,允许在**区从事小试及中试试验。
6、其他单位及代表均无意见。
八、公众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分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环评****科技城管委会进一步对接沟通,并校核完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相关内容)。
2、****管理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结合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现状及规划情况,对【生态空间清单】中相应管控单元描述进行调整)。
3、****管委会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补充规划与《****文化景观管理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4、****管委会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上报稿),对【生态空间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部分采纳(删除【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针对“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提出的禁止准入要求)。
九、结束语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我委对本次公众座谈会进行了现场记录,并对与会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形成会议纪要面向社会公开。
****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