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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05-29 | ||
| 发布机构 | **** | 有效性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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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虎啸绿地和****停车场收费的批复
**坤元****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虎啸绿地1#、2#及****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洪农投〔2023〕83号)已收悉。为规范虎啸绿地和九**生态观光园停车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81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调研和成本测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 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免缴停车费;
2. 1小时以内(含1小时)2元/车﹒次;
3. 1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按1元/小时﹒车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4. 24小时内(含24小时)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车﹒次;
5. 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减免范围
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鼓励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三、****停车场入口处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明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并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票据。
四、此批复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期间如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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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