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病理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4-00323
三、项目名称
**省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病理中心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 33号 13层东塔13层 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490(万元)
| 货物类 |
| 名称:**省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病理中心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华为 规格型号:DP5410等 数量:一批 单价:490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丹,黄化,姜运贵,王敏,曾武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9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县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在2****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政府采购合同,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58.****.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公司全称)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车站大道9号
联系方式:139****5530 李先生
名称:****
地址:**县市民之家南楼第三层
联系方式:0713-****075 134****6211 刘先生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