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赵中恺 | 联系电话 | 138****3667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5-29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31 18: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采购标包信息
| 1 | **县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改造项目001 | **** | 工程-施工 | 759029.39(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均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且与本项目特征相符,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县境内
4、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县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改造项目(山庄司法所、林镇司法所、元城司法所、紫芳畔司法所、乔河司法所、五蛟司法所、**司法所),七所司法所维修工程。
5、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9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7、标段划分:无。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控制价:759029.39元,投标人需在系统中填报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4时30分至2024年5月30日18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招标人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及签章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华庆路184号
联系人:赵中恺
电 话:0934-****355
代理公司:****
地 址:**省**市**区马莲河大道74号
联 系 人:张瑞博
电 话:152****7925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