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 号:榆政发改审发〔2024〕166号 |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15:34 | 公文时效:有效 | |
| ****委员会关于**市上郡北路(**中路-富康东路)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景观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市上郡北路(**中路-富康东路)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景观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政住建函〔2024〕1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市上郡北路(**中路-富康东路)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19号)、《关于**市上郡北路(**中路-富康东路)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84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范围南起富康东路、北至**中路,道路全长约1.93km,红线宽50/26m,设计速度50km/h。富康东路至纬一路段道路等级为主干路,纬一路至**中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该项目总概算355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63万元,****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张**。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喷灌工程等,****消防队门前、中石油门前、阳光医院门前3处路侧道边小区域铺装及绿化。共划分1个标段,经市财部门政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913.91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交易中心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市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交易中心(**市民大厦)进行,按****发改委依法监督。
****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