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 招标项目名称:****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标段名称:****社区后续安置房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001 | |||
| 二、澄清或变更事项 | |||
| 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05月25日00时00分00秒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审查项目;企业类似业绩;评分标准: 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审查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赋分: 1.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2.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3.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修改为: 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审查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赋分: 1.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2.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3.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二、2024年05月25日00时00分00秒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审查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业绩;评分标准: 2、2020年1月1日至今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承接过施工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修改为: 2、2020年1月1日至今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承接过施工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 三、2024年05月25日00时00分00秒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审查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及业绩;评分标准: 2、2020年1月1日至今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接过设计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 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修改为: 2020年1月1日至今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接过设计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
|||
| 三、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区韦曲街办西**街599号智慧国际大厦12层 | 地址: | **市**区**二路与文景路交叉口向西200****中心7楼 |
| 联系人: | 赵旭 | 联系人: | 蔡云 |
| 电话: | 150****0561 | 电话: | 137****4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