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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市政道路路面升级改造工程(孙文东路**段)——前期测绘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项目位于**街道,西起兴中道,东接长江路;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长约2.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1、测量内容:现状地形平面及断面、管线测量、征地拆迁测量、违法用地图斑测量、水利测量等; 2、测量要求:地形测量以平方公里为单位计算,地形图比例尺初定为1:500,达到设计精度要求,测量场地自然标高;管线测量须提供施工区域现有管线分布平面图,查明现有管线中电力管道、公用信息管线、军用光缆、燃气管道、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以及照明管道等市政管网的详细分布情况,与管线权属单位补偿核对;征地拆迁测量,按征地拆迁需要测出界线或建筑物等、整理相关成果资料; 3、配合办理规划选址、要点申请,以及可研编制、设计等阶段的咨询服务 。 4、相关测量工作。 5、具体以设计提资要求为准。 中选企业提交测绘成果需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满足规划报建、用地报批要求,否则按违约处理,不予支付费用;涉及物探允许分包。 中选中介机构需在中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否则项目单位有权取消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中标资格。中选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测量工作,15个日历天内完成管线测量工作。并在后续的项目开展过程中积极响应项目单位增加的补充测量工作。 | ||
| 否 | ||
| 投资额(¥50,000,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该项目暂无立项 | ||
| 300个日历天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暂定价:160000.00元 测量费按经项目单位同意的设计提资完成的实际测量成果,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相关内容计算出工程测绘收费基准价后,下浮20%结算。其中,违法用地图斑测量按国测〔2002〕3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服务总收费额不得超过49.9万元,如超过49.9万元的,亦以49.9万元结算。 测量费结合工作时限和实际作业进度,服务成果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查(评审)通过或前期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后,可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当实物工作量计算金额大于合同暂定价时,最多只可按暂定价的50%支付),待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 ||
| 是 | ||
| 否 | ||
| 2024-05-3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