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普大道(海天大道)南侧城市次干道三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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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普大道(海天大道)南侧城市次干道三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委托,于 2024年5月29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兴普大道(海天大道)南侧城市次干道三期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工期(日历天)

投标报价(元)

得分

1

****

童晖辉

510

****4127

98.69

2

**省****公司

纪雷

510

****7505

97.02

3

****集团有限公司

卢赵伟

510

****9974

88.43

公示期限自: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止。

评标纪要:

在综合评审时,****工程局****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因违法分包被**县****执法局以“石正城罚决(2024)012号”予以行政处罚,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经质询,投标单位未作出明确答复。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取消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集团****公司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中安全****建设部相关规定配备,经质询,投标单位电话回复情况属实。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4)点其他⑦点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区审批****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875 联系人:徐先生

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576 联系人:龚建军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378 联系人:李梅

**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791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9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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